最高贷款限额
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满足下列条件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其公积金缴存余额关联,但仍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限额标准。
(1)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未满24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的50%计算
(2)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24个月但未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的70%计算
(3)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计算:
申请公积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 | 最低首付比例 (按房屋总价计算) | 最高 贷款额度 | 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 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 ||||
首套 | 二套 | |||||||
无锡 | 江阴 | 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累计月数 | ||||||
未满24个月 | 24个月(含)—36个月(不含) | 满36个月 | ||||||
建筑面积 | 20% | 40% | 20% | 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贷30万元; | 最高贷款 | 最高贷款 | 最高贷款额度 | 贷款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60% |
其他 | 公积金缴存余额的5倍 | 公积金缴存 余额的7倍 | 公积金缴存 余额的10倍 |
注意: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的2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