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递交申请资料;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承办银行;
3、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承办银行送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2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承办银行贷款专户;
5、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销售方(开发商)或承建商账户。
佛山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流程
步骤一:领表咨询
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步骤二:开具证明
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步骤三:核实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步骤四:开设账户
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步骤五:办理贷款
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