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集中封存办理指南
佛山住房公积金封存(集中封存),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必须办理的管理手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办理条件: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或职工所在单位已撤销、解散、破产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账户未生效或封存。
办理材料:
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封存的,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提醒:新版《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分居民身份证和非居民身份证两种格式,请重新下载并对应选择填报,原《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停止使用。
注: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集中在住房公积金专户中的“暂存户”内。
办理流程:
㈠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通过“查询与申报”进入单位明细,在业务申报——当月有变化栏目进行申请。
佛山公积金官网:http://fsgjj.foshan.gov.cn/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不予通过的,退件处理,并告知退件原因。
4.领取: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㈡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对于已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办理时限:即报即办,需核查事项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