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业务窗口办理了提取或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了无房提取等提取业务的,在超出回执上的划账时限仍未收到划账的原因有以下五种:
1、仍在划账时间(两个工作日内)的划账过程中。
2、未到划账时间。
3、提供的划账接收账号不是本人账号或不属我管理中心手续须知公示中的划账范围。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4、提供的划账接收账号不能正常接收资金。(非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入、有划账限额的二类卡等都不能正常划账)
5、录入的银行账号或选择银行有误。
二、查询途径:
1、无论是业务窗口办理的还是通过网上申报的,均有办理回执可查看,可找回纸质办理回执或登录网站查看办理回执(办理回执上明确划账时间以及两个工作日内到账,同时明确划账银行和划账账号)。
2、查看手续须知或登录网站相应页面,均有显示划账账号范围。
3、向接收账号的银行咨询了解所持的账号能否正常接收资金。
三、划账失败的处理方法:
职工可通过第一、二大点排查是否属于划账失败的情况,如发现属划账失败的情况(接收划账失败短信等),均需要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后,才能再次申报办理,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无房提取划账失败的,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后再通过网上申报。(如超过5个工作日仍无法通过网站再次申报,可通过热线12329、12345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