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公积金提取自动划账忘了银行账号怎么办?
(1)职工成功在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后,会有办理回执给职工个人收执,办理回执上有转入银行及划账的账号等信息,职工可找回当时的办理回执查看。
(2)可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点击“提取划账续期申请”,可查看到现行划账期间正在使用的银行账号。
(3)职工可到相应银行打印自己的银行账号流水,查询是哪个银行账号有接收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信息。
(4)职工亦可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到我中心业务前台咨询。
2、已办理公积金提取自动划账(一年划账一次)的职工,办理时无提供该房屋的借款合同,可否补充提供,并更改为半年一次的自动划账?
如果仍在偿还贷款期间,提取人本人可提供该房屋的借款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提取人其本人的银行账户(暂只受理全国范围内工商银行储蓄卡、活期存折或信用卡,建设银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卡或活期存折;广东省范围内(深圳除外)中国银行及农业银行储蓄卡或活期存折;顺德农商行储蓄卡或活期存折)、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到我中心市内任一业务窗口申报终止原办理的自动划账以及办理再次提取。
提醒:划账时间会按提取时间间隔进行。
3、佛山公积金提取自动划账如何变更银行账号?
若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自动划账,因银行卡遗失等原因需要变更划账的银行账号,请提取人本人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变更的划账账号到我中心一次性提出申请(办理终止以及再次提取业务),但请注意,无论何时办理变更,根据提取时间间隔:偿还贷款本息不少于半年提取一次,购房、自建、大修、翻建等提取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的规定,须对应上次划账时间到达提取间隔后才会划账(受理回执上也明确划账时间和划账间隔)。
4、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下是否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划账手续?
办理自动划账业务期间,职工个人明细被封存的,在下次自动划账前一直无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即余额只有500元)的情况下,自动划账业务会自动终止,若职工日后有新单位继续缴存,需到达提取间隔后重新申报。
5、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划账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2012年我中心新系统上线后,统一由我中心直接划账。
个人明细注销提取:个人明细余额本息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帐号。
使用提取:在不超过个人提取的最高限额(产权份额)情况下,个人明细余额留足500元后,全部划到职工指定的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