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
申请材料
1、符合政策考生高考优待申请表,纸质或电子档1份
2、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纸质或电子档1份
线下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幢一楼社会事务综合151-164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77-88923529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