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本市户籍已婚人员,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申请迁移(集体户不办理),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同一户内子女可申请随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办理入户。
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网上办理入口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m.fs.bendibao.com/live/www.gd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