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出具单位 | 备注 |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限省外参保接续人员) |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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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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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 非必要 |
| 被委托人提交 |
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基金转移接续
适用对象:个人,允许个人代办
申请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社保统筹地区流动就业
申请地点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工作日
小编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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