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个人账户清算(死亡人员)指南

地方特产2022-04-02 14:31:53佚名

温州医保个人账户清算(死亡人员)指南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死亡人员)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清算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各统筹区规范性文件

  四、受理机构

  市医保中心

  五、决定机构

  市医保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

(二)转入地未建个人账户的

(三)出国(境)定居并注销户籍的。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死亡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无需送达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清算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的,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45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医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做出不予核准支付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救济途径。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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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保  温州市  参保  申请人  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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