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顺德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顺德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顺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具体区域范围已正式划定。其中,大良、容桂、伦教、勒流辖区全部纳入城市市区范围,陈村、北滘、乐从、龙江、杏坛、均安辖区的建成区及部分工业园区纳入城市市区范围。这意味着被划入城市市区范围的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根据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顺德区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北滘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陈村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大良街道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均安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乐从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勒流街道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龙江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伦教街道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容桂街道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杏坛镇行政辖区内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市区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