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1、各种类型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等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2、不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非企业的参保单位(已注册为企业的除外)。
享受条件: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 并为其参加失业保险的;
2.企业按规定为该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 。
3.注意事项:
(1)新招用:企业2022年首次招用。 2022年之前招用的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属于新招用。
(2)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的(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
(3)不宜补助的情形包括:
审核时属于严重失信或黑名单企业;
审核时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审核时已注销或吊销营业证照的企业。
补助标准:
一次性1500 元/人。
受理期限:
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招用高校毕业生时间为2022年12月的,可在2023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方法:
免申即享:主动筛选、精准核查,无需企业申报,直接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自主申报:目前,线上(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申报程序仍在完善中,具体开通时间须待省统一部署通知。
其他:
1.一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不能重复使用。
2.同一单位同时符合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就高享受补贴政策,但不重复享受(针对同一员工)。
3.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时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可以同时享受。
4.企业没有对公账户的,可发放至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一次性扩岗补助已申报人员查询:
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angzhou.gov.cn/)
点击“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中的“就业创业补贴”——点击“失业保险”找到“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公示”。
杭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