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领取生育津贴天数。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生育津贴。
3.难产的,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4.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42天计发生育津贴。
举个栗子
李丽是一家私企员工,上月顺产一个婴儿,而她所在的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100元,那李丽能领取的生育津贴为:5100➗30✖️98=16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