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区人才公寓哪些人可以申请?
A、拟落户锡山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包括: 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区重点企业和事业单位拟引进的大学本科以上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的短期合作人才。
B、市、区人才计划认定的优秀人才和团队市、区人才计划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区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区重点支持的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才,街道引进的其他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拟申报市、区人才对象)
C、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
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企业亟需的高技能人才。
区重点企业包括:
1、区重点纳税企业(三年平均产值超亿、税收超千万),
2、区重点培育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
3、市、区认定的太湖人才、锡山英才领军企业,
4、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5、街道重点扶持的其他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名单另附)
其他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锡山区落户创业的,需完成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正常缴纳社保;落户就业的,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拟落户锡山创业、就业、合作人才申请短期居留的除外) ;
2.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无锡市区范围内无房产
3.申请前两年内未享受无锡市其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