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层次人才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6、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7、提取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的无房产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
二、租住商品住房:
1、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2、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至业务窗口办理,以下资料为业务窗口办理时须提供:
①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
②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③《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④提取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的无房产证明;
⑤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除按照以上“租房提取业务”提供申请材料外,还需出示佛山市《优粤佛山卡人才信息表》(该表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或“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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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提取规定:
2022年7月1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在提取方面,高层次人才享受的政策主要包括:
1、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
2、高层次人才工作发生变动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
3、高层次人才有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的,可按规定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4、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可提取额度为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