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中的租金缴纳证明是什么?
在佛山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公积金提取才需要提供租金缴纳证明。
“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是指:
1、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凭据;
2、租赁房屋的产权属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支出凭据。
另外,房屋租赁合同等非房租支出凭据。
提取材料如下: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6、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7、提取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的无房产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
温馨提示: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无线上办理。
2、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也无法准确核查其在佛山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因此须持资料预约至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