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新生儿落户跨省办理条件
1.在重庆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川渝黔地区群众
2.具备在四川、重庆、贵州三地内(简称川渝黔)出生未满1周岁的婚生婴儿、父母同民族且至少一方是川渝黔家庭户口户主条件的,可向本市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川渝黔“跨省通办”。
*申请川渝黔“跨省通办”的,需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温馨提醒:申办成功后,相关材料将通过邮政送达您的收件地址,您也可通过警快办查看物流动态。收件后请核对户口登记事项,如发现有误请在15日内向受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已确认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