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之二手房转移登记可以前往长沙市八个不动产登记网点,即:晚报点、二办点、城南点、芙蓉点、天心点、麓谷点、开福点、雨花点进行办理。
所需资料:
1.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还应收取《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买卖合同等不动产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1)经济适用房、经适(货补)房、棚改安置房转移登记的,需提供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联系单(原件)。
(2)实行限购政策时,需提供符合限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长沙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办理指南(条件+资料+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