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毕业生登记表》:
(1)学生本人提交补办毕业生档案书面申请(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原辅导员和原所在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2)学生档案应接收单位出具的“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或“毕业生档案遗失”的证明,并注明“因学生就业需要,请学校予以补办”,加盖公章。
(3)经学工部部长审核签字后,凭以上材料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本人据实认真填写,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凭教务处开具的《毕业证明》,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公章。
2、到学校档案室复印个人《学籍卡》和《成绩卡》,加盖档案室公章。
3、到招生办公室补办《入学电子档案》。
4、到校医院(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开具《体检表》。
5、到学生工作部、团委补办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团员)审批表等获奖证明。
6、到组织部补办组织档案材料。
7、到原毕业高中学校补办《入学前档案》。
8、补办《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