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京)、天津(津)、黑龙江(黑)、吉林(吉)、辽宁(辽)、河北(冀)、河南(豫)、山东(鲁)、山西(晋)、陕西(陕)、内蒙古(内蒙古)、宁夏(宁)、甘肃(陇、甘)、新疆(新)、青海(青)、西藏(藏)。
2、湖北(鄂)、安徽(皖)、江苏(苏)、上海(沪)、浙江(浙)、福建(闵)、湖南(湘)、江西(赣)、四川(川、蜀)、重庆(渝)、贵州(黔、贵)、云南(滇、云)、广东(粤)、广西(桂)、海南(琼)、香港(港)、澳门(澳)、台湾(台)。
3、省份简称,指中国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止,划分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共计34个一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