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白杨 北京报道
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抖音用户侵权《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
据悉,《云南虫谷》是腾讯公司旗下企鹅影视出品的悬疑冒险网络剧,改编自天下霸唱小说《鬼吹灯之云南虫谷》。此前,腾讯公司发现抖音上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该剧剪辑片段,便于去年9月将抖音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抖音抗辩称,相关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平台用户数量众多,抖音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且根据法律规定,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服务,没有内容审查义务。平台已经提醒用户上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故不构成侵权。
但法院认为,抖音应对平台内侵权内容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虽然其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故法院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
而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制作成本、知名程度、被告侵权行为性质、可能获益等因素,法院酌定腾讯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利益损失为平均每集200万元、总计3200万元,并要求抖音支付腾讯42万余元的合理维权费用。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之后,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表示,将对本案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