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放大招:自有住房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新购1套房,“出租换房票”或被更多二线城市效仿

热点资讯2022-07-09 01:37:55未知

四川省放大招:自有住房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新购1套房,“出租换房票”或被更多二线城市效仿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李贝贝 上海报道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文,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等地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7月6日,成都市明确,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而在四川之前,长沙已发布了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新政,同样实施“出租换房票”,为城市保障性租赁市场提供了发展的新样本,目前已显出成效。

业内人士公认,打通市场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现实住房困难可以起到多重效用。而“出租换房票”的做法也具有一定创新性,在一定程度上突破现有的限购政策框架,后续或有更多城市跟进尝试。

成都自有住房纳入保租房可新购1套房

7月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文称,此前开展的青年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调研结果显示,在房价收入比高、创新创业意愿强的前提下,有高达42%的受访者处于租房居住状态,他们最关心、最担心的租房问题依次是租金贵、租期不稳定、职住不平衡。

为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支持试点,四川省制定了政策,包括房东和承租人已确定租赁关系的,可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房东可享有专门支持政策等。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同一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对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条件、认定程序、租赁对象、租金标准等一系列操作规范进行了详细说明。

根据《操作指南》,成都居民提出申请后,经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在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发布;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而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不过,居民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性购买1套住房的资格。

至于租客最为关注的租金标准,《操作指南》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超过市场租金的90%,且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定期发布的《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推出《操作指南》之前,5月31日,成都聚焦需求端出台8条楼市新政,其中就已经提及,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操作指南》为更加细化的政策,“让大家在执行政策时更加有依据”。

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2022年四川省提出打通市场租赁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向保障对象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7770户。目前,成都已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4000余户,南充市保障对象提出租赁补贴申请近700户,通过市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超过400套。

未来或有更多二线城市效仿

把存量房盘活作为租赁住房,四川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今年5月8日,作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也是住建部确定的全国40个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之一,长沙正式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其中,在方案施行之前,长房集团、建发集团两家试点企业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2套及以下住房家庭盘活一套用于租赁住房后,可再购买一套住房。

据《长沙晚报》报道,截至6月8日18时,新政发布1个月,两家试点企业累计接受咨询4879户,“长沙住房”App累计有3025套存量房提出申请供作租赁住房,其中已完成签约833户。而长沙市住建局表示,长沙将加大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房的工作力度,争取年内完成6000套以上。

而盘活存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做法,也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今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明确提出,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其中就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于长沙、成都等地打通市场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施行“出租换房票”的举措,多位受访人士认为,此举可有效实现多方利益协同,在增加市场上租赁房源的同时,也能带动一定的合理购房性需求。

7月8日,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这种政策设计非常新颖,一方面满足了有房人群对住房再次购置的需求;另一方面还能有效地落实“房住不炒”。这是避免“住”和“防炒”之间冲突,实现二者协同的有效手段。

“类似于长沙、成都这样一个租售联动,梯级消费,促进改善的政策创新是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说明通过创新是能够解决现有市场中的困局的,“希望这个政策能够在更大的层面去推开”。

针对业内认为“住改租”可能导致楼市过热、推高房价的情况,胡景晖则解释说,由于居民最多通过盘活存量能够多获一套购房资格,而不是无限循环的,实际上并不会造成大量购买推高房价,“这个顾虑是没有必要的”。

业内普遍认为,“出租换房票”的做法具有一定创新性,后续或有更多城市跟进尝试。

中指研究院方面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住改租”新政极具创造性,为优化房地产调控与推行租购并举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未来或有更多二线城市进行效仿,尤其是楼市表现相对低迷、限购政策仍有放松空间的二线城市,都可能会借鉴四川、长沙等政策经验,出台相关的楼市新政。而楼市需求支撑较强,限购放松可能性低的一二线热点城市,跟进的概率较小。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

本文标签: 住房  租赁  房票  存量房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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