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中国证券报》26日刊发文章《最高人民法院:多举措推动统一资本市场发展》。文章称,最高人民法院7月25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科学研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人民法院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坐标定位,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并要求建立健全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多方面举措,努力营造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法治环境,降低资本市场融资的制度成本,推动统一的资本市场发展。最高法将积极开展资产支持证券、加密货币、跨境金融产品交易等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夯实资本市场的基础法律制度,为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此外,成渝金融法院即将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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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害在‘统一’二字。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执行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依法维护市场基础规则和市场交易秩序统一,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表示,《意见》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支撑。
《意见》共7部分30条,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举措,健全了工作机制,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意见》第一部分要求各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第二至第六部分对标对表中央文件精神,科学研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人民法院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坐标定位,紧紧围绕“统一”二字做好文章,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即: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意见》第七部分要求建立健全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意见》的主要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五个统筹’。”杨万明说,即统筹司法各领域精准发力,统筹各方力量综合施策,统筹市场各环节全面保护,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一体推进,统筹宏观要求和具体措施合理搭配。
针对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发展统一资本市场和加强投资者保护的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表示,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制度和规则的统一是重要内容。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多项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努力营造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法治环境,降低资本市场融资的制度成本,推动统一的资本市场发展。
他介绍,相关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十方面内容,即:及时修改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擅自发行和销售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犯罪构成,依法打击各种“庞氏骗局”和投资陷阱;研究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维护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修改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明确依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和区域性股权市场适用统一的“反欺诈”规则,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实施虚假陈述欺诈投资者的,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先后出台了为设立科创板、改革创业板和设立北交所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依法打击债券欺诈发行和逃废债行为,推动债券市场执法的标准统一;通过《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资产管理产品等高风险金融产品销售者和服务者的适当性义务和告知说明义务;及时制定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切实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指导地方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资本市场刑事案件,以及股票、债券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依法压实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责任;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高标准高起点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即将挂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