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海南海事局向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滚装客船“长乐公主”、海南和宝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国新76”轮等5艘船舶,颁发首批可在海南省内适用的船舶多证合一证书——《海南省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这标志着船舶证书“九证合一”改革,正式在海南全省范围落地实施。
据悉,2020年4月,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大力支持下,海南海事局在三亚开展涉客船舶和游艇船舶证书“多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将七本船舶证书合并为一本船舶证书,大幅精简办证流程、材料及时间,以“减证”的形式实现便民利民,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成功入选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八批制度创新案例。
在全省范围推广船舶证书“多证合一”改革措施后,适用船舶的船籍港将由原来的三亚籍扩大到海南各个船籍港,适用航行水域将由原先的三亚水域覆盖到整个海南水域,适用船舶类型由原来的涉客船舶和游艇船舶扩展到所有船舶,并在全国率先将合并证书由七本增加到九本,受益船舶预计将达2000艘。
在全国率先实施船舶证书“九证合一”改革后,海南船舶办证业务流程也实现了重构、优化,内部审批层级由三级审批转变为一级确认,新登记船舶申请材料数量由12项缩减为最少3项,海事、船检部门数据互通共享,业务流程实现了全网上办理。(记者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