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一周后,美国前总统特朗普被美联邦调查局(FBI)“抄家”一事仍在持续发酵。当地时间周一(15日),美国司法部表示,反对公开能够阐明FBI搜查海湖庄园原因的宣誓书。
此前,美联邦法院公布了针对特朗普的搜查令和搜查物品清单。根据文件显示,美司法部正调查特朗普涉嫌违反《间谍法》、妨碍司法公正以及非法处理政府记录三项联邦罪名,执法部门因此获得对其佛罗里达州私人住所海湖庄园的搜查令。
然而,由于司法部拒绝公开详细阐述对其怀疑理由及搜查内容的宣誓书,使得这场“史无前例”的“抄家行动”最为核心的问题仍“悬而未决”:特朗普究竟“偷藏”了哪些文件,美政府为何如此坚决地要拿回来?与赦免罗杰·斯通有关的文件是关键证据吗?关于“法国总统”的材料背后又有什么隐情?
特朗普带走的“绝密”文件
或有数百万人能查阅?
据悉,FBI特工从海湖庄园搬走了20多箱物品,其中包括11套被列为“绝密/敏感信息(TS/SCI)”“绝密(Top Secret)”“机密(Confidential)”“秘密(Secret)”级别的文件。
特朗普政府时期的国家安全委员会高级官员、密歇根大学教授贾维德·阿里称,特朗普手里的一些东西“令人难以置信”,“无论什么时候离开政府,包括前任总统,都不能把它带走。”
但事实上,美国可以接触到这些所谓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可能多达数百万人。根据美国国家情报总监(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2017年发布的《安全许可决定(Security Clearance determination)》年度报告,截至2017年10月,超过280万人拥有所谓的“安全许可”,其中超过160万人可以接触到“机密(Confidential)”或“秘密(Secret)”信息,近120万人可以接触到“绝密(Top Secret)”信息。
截至2017年10月,超过280万人拥有接触“绝密”、“保密”、“机密”信息的“安全许可” 报告截图
根据2009年时任总统奥巴马颁布的第13526号行政命令,根据信息披露对国家安全的危害程度,美国政府按照敏感度将秘密文件分为三个等级,即机密、秘密、绝密。
其中,机密信息为最低保密级别,被定义为一旦公开将“损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比如与军事实力有关的情报、培训细节、或有关战争弹药的信息。秘密信息被认为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如可能破坏外交关系的情报、特定的军事或情报行动、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科学发展。
绝密信息为最高级别,即一旦泄露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异常严重损害”的信息,包括可能引发针对美国的武装敌对行动的情报或透露敏感的情报行动。其中一部分信息被称为“SCI”,或敏感隔离信息,仅有特定的一小部分人拥有查阅此类信息的“安全许可”。
特朗普偷藏的机密文件究竟是啥?
连美国两党议员都想知道
不过,相关人士表示,这并不意味着超过100万人可以接触到被藏在海湖庄园里的绝密文件。每个从事保密工作的机构都有自己的系统,并控制着相关的机密数据,因此他们是有权解密这些文件的。
对于特朗普声称带走的文件都已被解密一说,前美国国家情报总监肖恩·特纳表示,“总统只需将文件从一个位置物理转移到另一个位置就能解密的说法,从很多层面上来说都是无稽之说。”特纳表示,通常解密这些保密文件的过程必须有负责保密信息机构的批准,以保护情报收集过程、其来源和方法。
特朗普究竟在海湖庄园里藏了什么机密文件,引发各种猜测
然而,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外界对这些文件的内容已经产生了“无限的想象”。但除非司法部提起刑事诉讼,否则无从进一步得知此案的更多消息。
据报道,根据《信息自由法》,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中央情报局(CIA)和国务院都有公布此前机密数据的在线阅览室。但被特朗普藏在海湖庄园的文件似乎很特殊,就连美国国会议员都无从得知其内容究竟是什么。
据报道,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Senate Intelligence Committee)的主席、民主党议员马克·华纳及共和党议员马可·卢比奥已经向国家情报总监海恩斯和司法部长加兰德发出了两党呼吁,要求他们提供更多关于“FBI到底拿走了什么东西”的信息。
而前CIA情报官员大卫·普利斯则认为,比特朗普究竟带走了什么机密文件更重要的问题是,“如果美国政府知道这些文件在海湖庄园,为什么费了这么长时间才拿回它们”。他表示,总统解密的文件都有书面记录,以便“每个人都知道有东西被解密了”,“如果没有解密记录,你们又是怎么知道(这些文件下落)的?”
红星新闻记者 徐缓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肖子琦
延伸阅读
“抄家”美国前总统 一场集体沉默的危险“独走”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沈逸
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的逸语道破。这次我们讲讲最近全球关注的关于“懂王”特朗普的大新闻——他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抄家”了,FBI拿着搜查令从他的海湖庄园拿走了一堆文件和各种各样的物品。
现在最新的进展是到上周五,根据双方的同意这次搜查的搜查令被公开了,搜查令显示,之所以签发搜查令是因为司法部门正在对“懂王”进行调查,调查援引的是1917年的《反间谍法》,涉及的条款是第793条、2071条和1519条。这几条涉及的核心内容差不多,大致是指以不正当的方式拿到了与美国国家安全相关的敏感的机密文件,然后这些文件面临被破坏、被扭曲、被披露给外国情报来源的风险,这种风险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这几个条款如果被确认的话是可以发起刑事诉讼的,这其中就涉及几个非常有趣的问题:
首先,发起搜查行动和签发搜查令是需要美国司法部长点头确认的。一般来说,如果涉及到前总统这样的特殊存在,合理的情况是司法部长判定这些信息确实处于暴露的风险中,且这种风险已经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生存性的威胁,所以必须采取行动,不搜不行了,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
第二,现在明确搜走的文件中确实有一套标了TS/SCI,TS是TOP SECRET(最高秘密)的缩写,SCI是SENSITIVE COMPARTMENTED INFORMATION(部分来源信息敏感),它是指绝密当中的一类特定信息,这类信息也被称为Above Top Secret,相当于在绝密信息里又分了几类。这类信息通常要求指定在限定场合看。当然,这不是最高级别的机密,最高级别还有一个叫做“SAP”- Special Access Program,这类东西去看的时候,限定的场合必须装置特殊的接入通道,类似我们看《碟中谍》系列中描写的要需要进行虹膜和指纹识别才能进入一个房间,阅读的时候还要有相关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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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朗普家里没有搜到TS/SAP,他拿到的是TS/SCI,还有一些TS的。基础事实可以确认,这些东西是被认为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现在各方拿到了这个基础事实后,问题指向了几个方面:第一,这件事后续会如何发展;第二,对特朗普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第三,推动这件事背后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首先,毫无疑问这件事一定是有很强政治属性的,它涉及到特朗普在美国国内政治中的影响和地位,以及美国当前的国内政治环境,包括与即将到来的美国国会中期选举和2024年总统选举,都有密切的关联。
其次,和2021年1月6日的国会山冲击案调查不同,这次的“抄家”事件动用了美国的司法部门和FBI这样的国家机器,援引了1917年的《反间谍法》,这就涉及了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
1917年《反间谍法》在美国的名声是比较臭的。美国国内所谓的偏好“自由民主”的人权团体对这部法律颇有微词。因为这部法律给了政府司法部门很大的空间和自由度去进行某种政治上的运作,去打击政治上被认为需要被制裁的对象,就是那些“让美国政府不开心”的人。它其中很多行为的认定是非常微妙的。很多“懂王”的支持者认为这是把司法工具变成了政治上的武器。
这就好比如果有一天,“懂王”走在路上,突然他随地吐了一口痰,然后有人把这口痰拿去化验,发现里面包含某种病毒。然后就说,你吐痰了吗?吐了。这个痰里所包含的病毒是不是有一定概率会触发传染病?好,这几条满足我认为在法律上的要件,然后我很强势地进行推定,认为你吐痰的行为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判你30年。
这明显就属于扯了法律的大旗去做政治的工具。因为在路上吐痰的人多了,是不是人人都要按照这个标准去定罪?这就涉及到法律的适用是否公平。
无巧不成书,恰恰美国有另外一个人也干过类似的事儿,把一些文件挪到了不该挪的地方去了,这个人叫做希拉里·克林顿。
大家是否还记得希拉里·克林顿的“邮件门”事件,3万多份应该在美国国务院内部安全的邮件服务器上的邮件,被她弄到私人邮件服务器上去处理了。根据现在已有的对“邮件门”的调查,其中至少有7、8封邮件属于TS/SAP,比“懂王”的TS/SCI安全级别更高。更巧的是,在邮件门的调查中,也有人讨论过是否要适用国家安全法案的793条款去应用到希拉里·克林顿对于邮件的不当处理上。
2016年8月16号,当时的司法部给爱荷华州共和党参议院查理斯·格拉斯利写了一封电子邮件去解释希拉里·克林顿的行为,这封信里有一段非常有趣的描述:“尽管1917年的《反间谍法》允许司法部对政府官员的重大过失提出指控,但检察官长期以来一直对这种刑事定罪可能产生的宪法影响犹豫不决”,也就是说他认为政府不应该对他人的主观意图进行判定——你不能诛心,不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同时他也明确拒绝了2071条款,也就是特朗普搜查令中提到的同一个条款。当时有人指出认为应该对希拉里·克林顿做出这样的处置,因为她涉及到了所谓故意和非法隐藏、删除或是消费联邦政府的机密信息。司法部当时认为不应该追究。
那么问题是,如果希拉里当初没有被追究,现在是否可以以此为依据,对特朗普签发搜查令并且对他进行刑事上的定罪呢?为什么对希拉里和特朗普采取了不同的标准,司法部里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是的,司法部的部长换人了。换上去的这位司法部部长是民主党提名的,又和共和党、特朗普这一侧有着不同寻常的纠葛。有人发现这位司法部部长在奥巴马任内有可能被提名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事实上奥巴马提名了他,但被共和党在参议院的多数党领袖麦克奈尔阻止了两三百天,然后就黄了。
又有传言说,后来希拉里·克林顿如果选上总统后要提名他成为联邦最高法院的成员,当然希拉里被特朗普击败了,没有赢得总统选举,他的提名又黄了。现在最高法院大法官满员了,短期内不可能有人死去或者被弹劾,没有出缺他也就没有希望了。这样的背景会给人一种政治上强烈的观感,认为司法部长是在挟私报复。而这种外部的政治性回应,对即将到来的中期选举里民主党和共和党人在路人中的声望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我们继续往下看就会发现,虽然在1917年《反间谍法案》中有相关的法条依据,在美国这样一个极其重视惯例法的国家,把这样的法律应用到前总统身上,几乎没有先例可循。如果要寻找先例,找到的只有相反的先例,就是美国总统在确定什么是机密文件、什么时候对机密文件进行解密、在此过程中总统的行为用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衡量、包括可能产生的失误如何去定性,如何追责,完全是一片灰色区域。
而从长期的实践来看,大家倾向于从宽,而不是从严。大家倾向于从实际后果出发,看这部分信息出去之后,是否真的落到了某些情报机构的手上,对国家安全构成了实质性的威胁,然后进行反向追责,事后管理,而不是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一种高度介入性的事前预防处置。
这不仅是一个法理问题,更是美国的政治实践,甚至是关系到“立国之本”的问题。美国这个国家在真正关键的方面是有某种很明确的不成文惯例的,然而到搜查特朗普住宅这一步为止,这些不成文的惯例基本上都被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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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有各种各样的讨论,我个人的观点是,不见得美国国内有一个针对特朗普的重大系统性阴谋,但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这届美国拜登政府对各级要员的重大行动的控制能力非常有限。我倾向于司法部长在凑满了签发搜查令所需要的最低的形式化证据之后就这么干了,进去搜了之后至少能让特朗普难堪一下。至于最后能不能定罪,是不是有先例,他不管,即使希拉里有错也不代表你特朗普是对的,我就揪着你的错不放,你能拿我怎么样。
有人说这个属于“硬吃”,但要推进程序上对特朗普定罪起诉,最后一路打到最高法院的概率不低。某种意义上这对于拜登政府来说是一次没有全盘考量的鲁莽行动。它产生的政治影响是双刃的。
特朗普第一时间利用自己的社交媒体进行了大规模的政治动员,并且把这一事件定性为民主党用司法工具对它进行的政治攻击,然后煽动自己的支持者,继而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共和党内的一些建制派向“懂王”靠拢,维持共和党表面上的团结一致。这一波短期的红利“懂王”已经吃到了。
往2022国会中期选举方向走的话,整个事情就比较微妙了。对于那些具有显著共和党建制派特征的参选人来说,会产生某种退缩的理由,他们会说服自己和“懂王”暂时保持距离,至少要等法律上弄清楚之后再去扮演一个“锦上添花”的角色,而不是现在“雪中送炭”。
当然也可能在另一侧产生某种赌博效应,那就是如果司法上要硬性定罪的话,“懂王”本人的参选会遇到程序上的杯葛,那么得到他加持或者打着替他复仇理念的一些参选人,可能会把特朗普塑造成一个遭到建制派或者民主党左翼用司法武器打击的右翼保守主义国家英雄,进而进行狂热的政治动员,以此获得红利。目前来看,动员的情绪还是更高一些,劝退的效应不是特别显著。
从一些媒体报道的民主党一侧的感觉是,他们认为从通俄门开始到国会山实践调查,经过这么长时间,终于可以抓到一些事实上成为证据的东西进入法律程序了。但是另一方面,从政治效果上看,态势也比较微妙。这个事情不方便大炒,因为从三个方向上政治不正确。
第一,某种默契被破坏了之后,所有从政的人都会心有余悸。所以你看各方的表态,希拉里·克林顿没有感觉到欣喜若狂,奥巴马持续保持“神隐”状态,拜登不惜表现出尴尬的样子,让新闻发言人18连否认也要对这个事件保持距离,因为这个东西在政治上真的很麻烦。
第二,对于左翼那些明着反特朗普的人来说,他们也有点担心吃相问题。如果现在不顾一切拿出各种手段确实可以把“懂王”拉下马,但是因此操纵司法作为政治武器把路人缘彻底搞没,对于选举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毕竟中期选举不是选总统,把最大的风险干掉了就能赢。回头共和党如果有候选人打着捍卫美国价值进行政治动员,让选民投共和党而不是民主党,那么对于民主党来说,干翻“懂王”恐怕就会变成涂着蜜糖的泻药。
最后,从中国这一侧的观察角度,我们不妨讨论一下这件事折射出来的美国国内政治制度的演化。现在是时候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美国哪里出了问题,如果像教科书上所说,理想化设计的这套制度有自我修正的作用,为什么这些奇奇怪怪的事在美国轮番上演?现在它明显是朝着否定和摧毁美国自己宣称的那些核心价值观的方向发展。
或者我们推而广之,人类追求的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在自由民主价值的大旗上,我们如何为其注入一种良性的演化机制和纠错机制。把特朗普抓起来是不是纠错机制发挥作用?那为什么对于美国的制度来说,希拉里就是好的,遇到什么都要给她开绿灯,而“懂王”就是不好的,遇到懂王就要一切从严?而在没有美国总统直接指令的作用下,我这个机制可以“独走”?这一制度如何变成这个样子,或只是褪去了外表的掩饰,露出了原本的样子,我们都可以去讨论。
同时,我们需要仔细观察和思考,毕竟这是一个差不多西方政治文明走到巅峰的国家,用自己未来发展的方向作为筹码,向全世界演示某一条道路,走到一定阶段之后是什么样的。这是一次精细而坦诚的演示,我们可以从中持续地观察,从中获取人类作为政治共同体,如何有效治理自身,如何演进出好的政治制度的更鲜活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