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边万莉
编 辑丨马春园
图 源丨图虫
刷卡是人们购物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让人们的现金通过各式各样的交易“奔跑”起来。但跑着跑着,稍不注意,便有现金“掉队”的可能。银行卡盗刷的现象时有发生,辛辛苦苦工作赚钱反而给他人做了嫁衣裳。
如果遭遇了银行卡盗刷,后续不免会遇到这样的难题:银行卡被盗刷损失谁承担?当事人主张赔偿该如何自证清白?或许,刘强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复康路支行的银行卡纠纷一案,能给出我们想要的答案。
储户、银行各执一词
2018年2月9日,刘强在交通银行复康路支行办理了一张有限期至2024年的借记卡,用于消费及生意间往来。2021年5月24日17时,刘强发现自己一张银行卡内存款金额竟莫名减少。由于没有办理短信提示功能,他通过交通银行App查询了交易信息,发现这张银行卡自5月24日当天12:14至17:43共连续发生了38笔交易,交易金额均为619元,共计23484元。
刘强向银行服务平台查询,交通银行通知这是银行卡盗刷,建议报警并冻结挂失银行卡。但考虑到有业务往来,他并没有挂失处理,而是将银行卡内的余额53454.68元全部转出。
5月24日晚20:30,刘强咨询了苹果手机客服平台,客服对38笔交易进行了标记,但是因为无法提供商家编号被平台驳回。当天21时,刘强带着银行卡赶往天津市公安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报案。派出所随即向刘强出具了《受案回执》,但之后并没有回复或告知处理结果。
和苹果手机客服、派出所沟通无果后,刘强拿着银行卡到银行进行协商。银行称这38笔交易均为境外消费,地点均为AppleDistibui,收单机构为CHINAPAY,交易商户为苹果支付,但依然无法提供商户编码。在银行的建议下,刘强将境外消限金额变更为0.01元。盗刷再也没有发生过,银行卡仍可以正常使用。
案发时刘强一直在天津市内,并未使用苹果系统账号,也从未泄露过银行卡密码,但卡内金额却被无故刷走了。刘强认为,这属于银行系统或监管不力所导致的,便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银行赔偿自己被盗刷的金额(共计人民币24,720元)以及这笔金额所在期间的利息。
然而,交通银行复康路支行认为,刘强的银行卡盗刷并不是自己的责任。这场盗刷是交易非磁条卡被伪造实施的线下物理盗刷,交易系统属于银联无卡自助消费(辅助识别模式)业务。根据中国银联制定的《银联卡无卡自助消费业务规则》,发卡行仅需在案涉交易中验证通过受理机构(中国银联)上送的要素(一般为手机号或姓名或证件号码后四位)无误后付款,即作为发卡行并无交易真实性验证的实质能力和义务。
交通银行认为,自己已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作为发卡行,在中国银联主导和推广银联无卡自助消费管理现有机制下,无论是开卡时已对刘强充分告知用卡的风险提示,还是案发后在客服电话中积极提示刘强办理挂失止付止损,以及启动中国银联内部机制及时为刘强了解核实案涉交易情况,均充分履行发卡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而本案刘强忽视案涉交易所需自主实施具备的条件(刘强先前已绑定苹果支付并授权其代收卡片资金、授权交通银行代理支付卡片资金的事实)。
此外,银行对刘强陈述中的一些行为提出了质疑。如,刘强携带的为苹果手机,而并非他自己声称的华为或小米手机;如果刘强听从客服的建议挂失止付,就不会发生后续的交易,损失不会进一步扩大;为了止损,银行需要刘强向交易商户苹果支付核实情况,但并未得到相应回复;案件发生后,银行欲划回涉及的资金,需要刘强承担该机制每笔3,000元的仲裁费,但刘强并不同意。
那么,刘强借记卡中资金减少是否为境外被网络盗刷?存款损失的责任由谁承担?
银行应该担责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第六条规定指出,网络盗刷交易是指他人盗取并使用持卡人银行卡的网络交易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验证信息进行网络交易,导致持卡人账户发生非因本人意思的资金减少或者透支数额增加的行为。
法院表示,38笔交易均在境外发生,而刘强本人当天并不在交易发生地,所以认定为网络盗刷交易。刘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预约取款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都做到了妥善保管,银行无证据证明这场盗刷是在刘强本人或者授权进行的,也没有办法证明刘强对自己持有的银行卡存在曝光上的过错行为。因此,法院认定银行借记卡是被异地网络盗刷交易的事实。
刘强被盗刷的损失,银行应该承担吗?
法院表示,上述情况表明涉案银行卡不具有唯一的可识别性,亦说明了该行银行卡交易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刘强主张交通银行赔偿存款本息的诉求,予以支持。
《规定》明确,遭遇盗刷后,持卡人可以要求银行归还本息并赔偿损失;信用卡被盗刷的,持卡人不必偿还透支款本息。如果是持卡人没有妥善保管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验证信息,或者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应注意持卡安全,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遭受损失。
持卡人如何自证清白?《规定》采取了“谁主张谁举证”以及“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因此,为了证明银行卡的确被盗刷,自行取证的环节必不可少。持卡人应立即去附近银行、网点、ATM机或支持刷卡且有监控的商店刷卡一次,证明该时间点银行卡掌握在自己手里,该时间证据也被留存在后台。
之后,我们要做的就是再次联系银行进行申诉,申请对被盗刷的消费予以撤销,银行会视情况将案件发送给反欺诈部门。需要强调的是,一旦银行卡被盗刷,无论金额高低都应报警。这不仅有可能减少我们的损失,还能了解被盗刷的原因。将警方出具的立案通知提供给银行,也会增加申诉的成功率。
怎样预防银行卡盗刷?
持卡人疏忽、发卡银行管理不善、技术漏洞、不法分子手段的升级等各种因素都让银行卡盗刷仿佛无孔不入,防不胜防。“没有百分百的绝对安全,也没有百分百的没有风险。”银行卡安全不容忽视,而了解以下银行卡盗刷的常见渠道,有助于我们进行风险预防、时刻保持警惕。
第一,克隆卡盗刷。不法分子会在POS机或ATM机上安装可以读取磁条信息的读卡器,同时利用摄像头获取交易密码。这样就可以复制一张信息完全一致的银行卡,而这种情况常见于磁条卡,因为芯片卡相对来说不易复制。此外,如果银行卡的卡号、有效期、背面的安全码被他人掌握,就可以直接在境外网站支付,实现无卡盗刷。
第二,为了消费付款时用手机支付更方便,人们将银行卡绑定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一旦手机被别人盗走或丢失后被人捡到,就会有盗刷银行卡的风险。
第三,手机卡被补办。如果某天发现自己手机好端端地突然没有信号了,一定要警惕并及时去营业厅寻找原因,因为这可能意味着你的手机卡被补办导致原卡失效,而拿到手机号的不法分子可以轻松地修改密码实现盗刷。
第四,钓鱼网站或电话诈骗。很多钓鱼网站伪装成正规网站,利用用户输入的信用卡信息进行盗刷。很多电话诈骗也使用相似的套路,扮作银行或机构的工作人员给持卡人打电话,伺机索取相关信息以实施犯罪。
第五,钓鱼WiFi。很多人携带手机出门,无时无刻都有上网的需求,碰上区域内有免费WiFi便会喜不自胜。有的不法分子利用了这一点,设置免费WiFi让用户主动连接,然后技术植入手机木马以盗取用户信息。在陌生环境中上网时出于安全起见,应使用自己的手机流量,避免连接来历不明的WiFi。
第六,黑中介。有人为了迅速办理信用卡提额等业务,情急之下会盲目找中介进行操作,殊不知自己的卡片信息和身份资料可能会被黑中介倒卖,或者留在手中,寻找可乘之机进行盗刷。
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资料和身份信息。避免在不知名的网站、柜面上刷卡,将自己的银行卡置于被不良商贩复制卡的风险之中;为防止信用卡背后三位被人偷窥,必要时我们可以选择涂抹数字或者用双面胶盖住。
在消费时我们应亲自去柜台刷卡,以防他人记下自己的卡号,而非直接把卡交给服务员要求代刷。银行的对账单和商场的消费小票中都含有持卡人的地址、电话和卡面消费明细等信息,安全起见,应妥善保管而非看过之后随手一扔。
(案件中人名均为化名)
本期编辑 祝浩杰 实习生 林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