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要以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院士遴选质量,更好发挥院士作用,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
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方面和工程科技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两院院士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广大院士长期从事于各自领域的研究,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的院士制度是国家设立的重要人才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完善院士遴选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实行退休退出制度、加强学风作风建设,院士制度不断完善。
但也要看到,现行的院士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突出的问题,如院士遴选过程中受到非学术因素干扰,院士头衔存在行政化、利益化现象等,这些问题损害了我国院士队伍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继续深化院士制度改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深化院士制度改革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的提法,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于院士队伍建设的关心关切,也为院士队伍更好服务国家建设发展指明了道路,明确了方向。
要把好院士增选入口关。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防止增选中的不正之风。在评选中,应着力破除“论资排辈”“圈子文化”,杜绝非学术性因素的影响,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院士称号的纯洁性。不断提升院士队伍质量,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年龄和区域结构,发挥好我国院士制度凝才聚智的导向性作用。建设一支体现国家意志、服务国家需求、代表国家水平的领军人才队伍,推动科技界形成矢志报国、潜心科研的良好创新生态。
要加强院士队伍管。院士制度本质上是一种荣誉,应通过改革让院士称号逐步与利益“松绑”,避免将学术无关的各项职能、利益、资源与院士头衔挂钩。清除不良风气,完善院士退出制度,对违反学术道德、违规违纪的现象零容忍,打造一支引领国家创新方向、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常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