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消息,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持续强化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2022年“双高”人群(观察者网注:高净值、高收入人群)“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随机抽取50户稽查对象组织全面自查,自查期限为2022年10月9日。自查结束后根据纳税人自查情况,以风险为导向分析筛选部分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要求,精准实施税务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缴费信用高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多便利。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
意见明确,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