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春节当月(2023年1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身份证号码前四位非3501)人数计算,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奖补受理审核
1.企业申报。企业向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现场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报表》(附件1);
(2)加盖企业公章的所属期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国统字﹝2021﹞117号);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核拨付。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工商注册的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并汇总,工信、人社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核实工业总产值同比情况。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由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按程序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奖补资金直接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