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对象数量和可供配租的房源情况,采取轮候方式配租。结合保障对象家庭人口、困难程度和可供配租房源类型等因素,制定配租方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可优先进行配租。
(1)享受绵阳市城区低保或惠民帮扶政策的家庭(个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3)受到绵阳市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4)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一、二级残疾的家庭(个人);
(6)符合中央、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以上(1)至(6)可优先配租对象在提交申请资料时,同时还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或惠民帮扶证明、残疾证明、军烈属、参战涉核等与其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相对应证明材料方可优先配租。
5.除以上第4条中可优先配租的保障对象外,其他保障对象按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进行配租。
6.已成功配租的家庭,超过指定办理入住时间3个月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入住资格并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