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后延时服务时间
正常行课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不超过2课时,结束时间小学一般不晚于18:00,中学不晚于18:30,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
二、课后延时服务内容
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活动、科普活动、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收费标准
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每生每课时收取3元,每生每学期收费最高不超过600元。
四、执行范围
全区公办教育学校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儿童免收课后延时服务费,对其他困难家庭儿童课后服务费视情况予以适当减免。
(二)学校按学期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据实结算。课后服务收费要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
(三)学校应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对违规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六、执行时间
自2021年春期开学起试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