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1日23时起,将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李辛社区5号楼1单元(不含商户),流亭街道滨海路787号星河湾3号园8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崇阳路前田工业园10号青岛旺熙来旅馆,河套街道小涧西社区1272号;胶州市中云街道泸州西路77号忠观悦府小区3号楼1单元,洋河镇寺东村90号,李哥庄镇龙翔大街17号聚福源小区二期9号楼4单元,李哥庄镇沽河大街56号星河源一期7号楼3单元,李哥庄镇沽韵路与航秀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80米福临苑小区5层楼东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解除市北区辽源路街道佳木斯路21号4单元高风险区,市北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