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1日18时起,将市北区延安路街道延安二路35号2单元,阜新路街道抚顺支路9号海尔学府2号楼2单元;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小庄社区佰兴苑1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仲村新小区东区51号楼3单元,城阳街道青威路8号后桃林社区41号楼1单元,流亭街道赵哥庄社区352号、353号,流亭街道中川路113号北后楼小区9号楼4单元,城阳高新区合心路78号招商海德公学二期5号楼4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