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冠肺炎病例13情况通报

热点资讯2022-04-03 09:55:57佚名

郑州新冠肺炎病例13情况通报

  2022年4月2日,我市出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3:职业:货车司机,现住址:郭店镇崔府村,系病例11的密切接触者。

  3月29日,19:00与病例11到龙湖镇乡情烙馍村饭店就餐,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30日,14:30~15:00与病例11在郭店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17:04到附近小凯百货超市购物。

  3月31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及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和消杀工作,已出结果均为阴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郑州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71-123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病例  核酸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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