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桐庐县防控办发布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提醒

热点资讯2022-04-03 09:55:57未知

4月2日桐庐县防控办发布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提醒

  一、加强“人物同防”

  对涉疫地区来桐车辆、人员进行查控检测,所有人员进行测温、核酸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根据动态更新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和疫情重点地区名单,严格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继续保持对各类进口物品的疫情防控措施,科学采取7天静置期、预防性消毒等措施,落实好各项人防、物防、环境防措施。

  对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二、非必要不流动

  倡导非必要不流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桐返桐。确需来桐返桐的,需提前扫描“来(返)桐申报码”,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倡导来桐返桐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桐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主动向所在村社、单位报告。

  清明节期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杭,确需离杭的须严格履行书面报批手续。

  从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返桐人员,应按照规定严格实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到公共场所规范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公共场所管理。

  三、倡导文明祭扫

  坚持祭扫活动从简从快,鼓励采用线上祭扫、云祭扫、代为祭扫等方式。

  现场祭扫的,应控制祭扫人员规模,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人员聚集,并做好防火等安全事项。

  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四、减少人员聚集

  清明节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其他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管控要求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部分公共场所管控和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的通知》(县疫情防指办〔2022〕1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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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人员  疫情  措施  核酸  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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