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起,将泊头市四营镇周泊洛村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泊头市高风险区之外的所有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泊头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