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平阴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知

热点资讯2022-04-26 00:07:39未知

济南平阴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知

  平阴: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单位,广大群众: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县内人员与县外来往密切,存在较大疫情输入风险。为有效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严格落实个人及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个人及单位要严格按照 “谁邀请谁负责”原则,及时核对返平人员48 小时核酸检测、行程码、健康码等信息,对因监管不力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由个人承担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和各项费用,并交公安机关查处。

  2.对因把关不严 (未认真核验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等信息) 进入本单位或本生产、施工、经营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由该单位、施工企业、经营场所赔偿隔离期间的相关费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督促本行业、本单位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对于核酸检测、查验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多种途径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位群众,以实际行动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

  平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4 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责任  平阴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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