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流动人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热点资讯2022-04-26 00:07:50佚名

济南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流动人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流动人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对旅馆业、流动人口的管理,有效防范疫情输入、扩散、输出风险,切实维护高新区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结合辖区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严格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旅馆业主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旅馆业主及从业人员应当熟知疫情防控政策,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要求配备专人负责测温、扫码、消杀,设置隔离房间、储备必备防疫物品,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

  二、严格内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岗期间必须严格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规定,当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报告,并按照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前台应设置“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场所环境消毒消杀、人员进出秩序管理和食品安全等各项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三、严格登记报告。严格落实旅店住宿登记要求,强力执行“四实”〔四实: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证件信息)、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借证登记、一证多住、不登记入住以及其他错登、漏登等问题;对入住人员及访客要进行“一测、二扫、三查验、四询问”(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询问旅居史),督促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访客登记;发现红码、黄码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不准入住,并迅速引导至隔离房间,立即向所属社区(村)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凡在辖区滞留、居住的市外流动人口,必须主动向辖区社区(村)和派出所报告登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核酸检测有关要求。

  四、严格核实摸排。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流动人口信息如实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情况的摸排,居住在宿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东负责;投靠亲友在家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上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当核实外来流动人口是否经过登记,如没有经过登记或者不确定的必须立即向辖区社区(村)和派出所报告。

  五、严格房屋出租。本通告发出后,出租业主必须立即向出租房屋所在的社区(村)报告承租人信息(姓名、电话、籍贯、健康码、行程码、核酸证明、旅居史、是否身体异常等情况),可书面直接送社区(村)或电话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如发现承租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临时应急管理管控相关区域旅居史人员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时,应立即向所在的社区(村)报告,同时通知承租人必须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六、严格聚集管控。关闭旅馆内部游泳池、健身房、洗浴及娱乐活动等人员聚集场所,未经许可不得接待会议、集会等聚集性活动;有餐饮功能的旅馆,严禁堂食行为,可提供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七、严格自查自纠。各旅馆立即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完善硬件建设、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存在防疫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歇业整改。

  八、严格规范经营。对未按规定进行疫情防控的旅馆业,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未经相关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的“黑旅馆”,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经营的旅馆,以及未经验收合格允许复工复业、擅自经营的旅馆,相关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

  九、严格责任追究。对引发疫情或造成传播等危险行为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严格依法处罚。对违反如实登记、不履行“三码联查”规定的旅馆业和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身份查验、扰乱单位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的个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外来流动人口本人未主动向辖区社区(村)和派出所报告登记,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用工单位知情不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从严顶格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

本文标签: 严格  疫情  防控  流动人口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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