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号)

热点资讯2022-04-28 21:57:15佚名

南京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号)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号)

  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自4月6日南京市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以来,疫情防控保持平稳态势。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休假。非必要不离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地区,确需离宁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宁后仍需按要求配合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对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督导各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二、合理安排假期出游。建议广大市民假期选择近郊游,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一米线”要求,不扎堆、不聚集。各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倡导“无预约,不出游”,景区室外区域严格执行每日和瞬时承载量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75%,景区室内场所不超过50%。各类宾馆、乡村民宿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风消毒、做好应急预案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外地来宁返宁人员管控。外地来宁返宁人员应提前1-2天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宾馆)报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身健康监测,抵宁后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疫情严重城市旅居的人员,建议暂缓来宁返宁。小区继续落实戴口罩、“扫码通行”等措施,进入小区车辆一律逐人逐车核查。对隐瞒不报、故意漏报、拒不配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落实交通场站、交通工具防控措施。在公路、铁路、水路、机场、港口等入宁查验点,加强人流车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分级分类、严格规范落实人员查验、核酸或抗原检测等措施,坚决守牢入宁第一道关口。公交、地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

  五、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全市影剧院、演艺场所按75%限流有序开放,每个场次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消杀工作。博物馆、文化馆(站)、图书馆、体育馆、休闲娱乐场所等密闭场所按50%限流有序开放,因地制宜控制瞬时流量,防止人员拥挤。棋牌室(麻将馆)继续暂停开放。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往来中高风险地区的农产品运输要严格落实车、人、货闭环管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银行、理发店等公共场所继续实行错峰、限流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餐饮机构堂食合理控制人数,用餐时保持安全距离,消费者非就餐时应佩戴口罩,鼓励采用到店自取、外卖订餐。

  六、加强重点机构管理。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监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分时段预约诊疗等制度,全面落实院感防控措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

  七、强化场所码应用。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必须做到场所码“应设尽设”,并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未设置场所码的不得开放或营业。人员进入各类场所须主动扫场所码。各类场所要安排专人认真核验进入人员“扫码通行”信息,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发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拒绝入内,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八、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餐聚会活动,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正在接受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九、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等工作。谨慎邮购境外和疫情严重地区商品,收取快递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物品消毒。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协力守护、携手抗疫,才会有城市安全和个人健康。祝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度过欢乐祥和的“五一”假期。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人员  核酸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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