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文旅消费券:
活动详情
发放时间:2022年4月29日、5月1日、5月3日、5月19日,每日上午9:00开始投放,抢完即止。
发放对象:全体持绿码通行的本地市民及外地来余游客。
文旅券面额:发放面值100元文旅消费券2000张、面值50元文旅消费券7000张、面值30元文旅消费券15000张。发放4日,共计发放三种面值的文旅消费券24000张。
使用范围:消费者在全市范围内已入驻“文旅电子消费券”平台的国家4A级以上景区、3A以上乡村旅游点、“文旅小馆”、“侬小美”、星级宾馆、民宿、影院、书店、新余旅游年卡发行单位等,均可使用电子消费券。
文旅券领取:进入“数字新余”微信公众号,点击“文旅券”按钮完成微信授权即可进入文旅券抽取页面。点击免费领取,每人每日仅领取一次。
1.扫描或识别二维码
文旅券抽奖二维码
2.扫描识别后跳至小程序一键授权并免费领取
中奖查询:领取成功后页面提示“领取成功”,即成功领到电子消费券。可在微信下拉搜索栏处搜索“全民惠领券”小程序—点击右下方“我的”— 点击“优惠券”后即可查看领取到的“电子消费券”。
核销方式:消费者确认获得文旅消费券后,可以前往商家进行消费,扫描“电子消费券专用收款码”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核销付款,消费券满额自动抵扣。
1.微信扫描活动商户二维码(见下图样例)
2.输入超过消费券门槛的付款金额后,付款界面和付款完成界面会提示优惠信息。
使用规则:
(一)按照1:2的撬动比例,促进文旅消费:
1.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文旅电子消费券。
2.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文旅电子消费券。
3.单笔消费60元以上(含6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文旅电子消费券。
(二)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至6月5日,逾期自动失效。
(三)市民在符合使用范围和条件的景区、商家进行消费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累计消费、不可找零、不可叠加使用;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咨询电话:
文旅电子消费券咨询电话:0790-6205811(全天接听)
新余市文广新局政策咨询电话:0790—7091353(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