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西宁市发现461名阳性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现通告如下:
阳性感染者情况
阳性感染者1号——4号:在城东区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5号——13号:在城中区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14号——17号:在城西区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18号、19号、20号:在城北区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1号——27号:在城中区重点人群核酸筛查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8号——33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均为确诊病例(轻型)。
阳性感染者34号——461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实施了管控措施。
隔离房间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在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
•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非单独居住者的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
•应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如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