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142号)
2022年12月3日,我县在对外地返龙人员和重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5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目前该5名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现将此5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1:杨某鸣
11月27日-30日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习。
12月1日
16:30,乘高铁G507(06车03C座)前往长沙。
12月2日
06:38,乘坐Z8312(1车71座)前往龙山北站;
11:29,龙山北站落地检,乘其父车回湘鄂路家中,后未外出;
12月3日
2:2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2:向某彬
11月25日—27日
在民安街道土城坝小区5栋1单元家中,曾在城郊社区新社区服务中心做核酸,后居家未外出。
11月28日
10:00,石某菊(阳性感染者)来访;
14: 26, 三桥桥头公交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湘U00596D)到县民族事务局前下车,步行至五爱路2巷找人未果,沿民族路、回龙路、湘鄂路步行回家,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1月29日
8:36,五官科医院对面公交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湘U00596D),到朝阳路90号“名流理发店”上班;
20:00,沿民族路、回龙路、湘鄂路步行回家,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1月30日
9:02,五官科医院对面公交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湘U61788)上班;
20:15,沿民族路从邮政局入口进入地下商场,到D区330号购物;
20:25,从地下商场地税局出口沿民族路、回龙路、湘鄂路步行回家;
21:00,到土城坝英炳超市购物,回家未外出。
12月1日
11: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2月2日
集中隔离点隔离。
12月3日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3:贾某珍
11月28日前
陕西师范大学读书
11月28日
14:30,乘坐K1350次列车(13车厢12号上铺)前往长沙。
11月29日
9:21,长沙站落地检;
14:48,乘坐Z8018次列车(1车厢031号)前往龙山北站;
19:58,龙山北站落地检,后乘其父摩托车(湘U9525)回民安街道南台堡社区茶亭路家中,后未外出。
11月30日
下楼核酸检测(阴性),后回家未外出。
12月1日
11:15,下楼核酸检测(阴性),后回家未外出。
12月2日
13:00,南台堡社区医院核酸检测,后回家未外出。
12月3日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4:沈某
11月24日至28日
在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活动,核酸检测阴性;
11月29日
6:38,乘Z8312次列车(6车厢0082号)前往龙山;
11:29,龙山北站落地检;
12:22,乘出租车(湘UX6000)前往华塘街道云鼎会,并在6088房间休息;
13:55,驾车前往县法院;
15:57,驾车回酒店,后未外出。
11月30日
在酒店房间未外出;
12月1日
10:42,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2月2日
集中隔离点隔离;
12月3日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5:秦某山
11月26 -11月27日
在学校封闭读书。
11月28日
8:30,放学回家;
16:00,乘坐龙山-来凤公交车(湘U11699D)前往高级中学(与阳性感染者石某菊同车);
晚自习后回宿舍。
11月29日-30日
在学校封闭读书。
12月1日
12:00,回寝室
17:00--21:50,到行政办公室看监控,等待转运;
21:5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2月2日
20:59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原文链接>>>关于5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