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省外返乡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第143号)
2022年12月3日,我县在省外返乡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李某胜
11月26日-28日
在河北沧州献县一私人铁厂务工。
11月29日-30日
河北保定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接儿子李某城,宿保定市;
12月1日
11:21,乘G481次列车(3车厢)前往长沙;
18:14,到达长沙南站(落地检核酸检测阴性),后与儿子李某城乘李某私家车(湘UC882T)回龙山;
12月2日
1:00,龙山收费站下高速,与儿子李某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阴性),全程佩戴口罩。
12月3日
集中隔离点隔离;
16:46,核酸检测呈阳性;
21: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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