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2022年,及时摸底可能适用新政策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企业情况,建立纳税人名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公共交通输服务增值税免征申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按分工负责)
二、积极争取车辆购置补贴。
支持汽车生产企业争取2022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补贴。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按分工负责)
三、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
争取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按政策落实市和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组织申报交通运营补贴。
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等文件精神,密切关注省出台有关油价补贴政策,积极指导组织本市客运企业做好运营补贴申报工作。
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和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以及停车设施经营者开展停车优惠活动。
(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
用足用好交通物流领域再贷款政策,着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加快摸查全市交通运输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城市公交、巡游出租车、道路客运、水路客运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主管部门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清单。
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业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金融工作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按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