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兵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按照一定比例和相关规定及有关择优原则确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审初检
初选预征对象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照自治区征兵办公室通知明确事项,参加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3、体检考评
送检对象根据自治区征兵办公室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
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体检合格预征对象进行政治考核。
5、役前教育
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依据应征青年综合素质考评分数择优遴选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预征对象参加封闭式役前教育,教育封闭式管理、连队化组织、体验化训练、全程化淘汰。
6、预定新兵
自治区征兵办公室根据通过役前教育预征对象的学业情况和综合素质考评分数,依序确定预定新兵和备补兵员。预定新兵名单在应征青年报名地县(市、区)、乡镇(街道)、高校征兵工作站集中办公场所“征兵信息公开公示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交接输送至部队服役。大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三、报名条件
上半年应征报名:
★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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