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晟国际2月12日公告,集团非全资间接附属公司湖南兴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当中法院接纳湖南兴汝的若干债权人(即武汉赛野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湖南万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峰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就湖南兴汝破产清算的申请,理据为湖南兴汝未能偿还其欠负债权人的若干债务。有关判决于2023年1月17日生效。湖南兴汝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国湖南省的物业发展。公司间接拥有湖南兴汝的51%股权。
湖南兴汝的主要资产为一项商业住宅物业项目,该项目名为兴汝金城商住小区项目,位于中国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天心区,内有土地并建有楼宇。该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公寓、零售店铺及其他设施。湖南兴汝现正开发该项目第三期。该项目第三期的开发地盘总楼面面积约为197,379平方米。
根据湖南兴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湖南兴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约为1,188,000元。根据湖南兴汝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于2022年6月30日,湖南兴汝的资产总值约为532,045,000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2)条,由于湖南兴汝于2022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资产总值占本集团于2022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总值超过5%,上述湖南兴汝破产清算事项须予披露。
公司正就有关事宜寻求专业意见,并正评估湖南兴汝破产清算对集团造成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留意上述事宜的进展,并将于适当时候刊发公告知会其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