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内有上海市宝山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为止。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居家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上海市其他来(返)川人员按照入川即检措施做好管理服务。
所有来(返)川人员,须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在各查验点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 简称“入川码”)。
居家隔离要求
居家隔离最好单独居住,如无单独居住房屋,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房间,尽量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不得外出。隔离人员在社区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共同居住者也要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