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桂阳县在外省入桂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谢某,女,31岁,11月29日从广西乘坐火车转乘广州高铁返湘。12月2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流调,感染者谢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9日
15:01从广西梧州乘坐D3745次列车(4车厢8F座)返回郴州。(自述未上卫生间、未走动,全程佩戴口罩)
16:41抵达广州南站。
17:05从广州南站转乘G1014次列车(10车厢06F座)返回郴州。(自述未上卫生间、未走动,全程佩戴口罩)
18:29抵达郴州西站,出站后搭乘私家车(本人及司机2人同车)返回桂阳县黄沙坪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1月30日
滴滴打车(湘LDF6117)与弟弟谢某铭前往黄沙坪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
12月1日
独自一人滴滴打车(湘LDE9879)前往黄沙坪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
12月2日
步行前往黄沙坪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途径黄沙坪菜市场、黄沙坪金才中心超市、罗柏新商行、谭贻武水果店及附近早餐店等地。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735-442206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村)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