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大城市在吸引人才落户这件事上早已白热化。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年已有武汉、中山、青岛、杭州、沈阳、南京、无锡、重庆、郑州、合肥、成都、上海等50多个城市相继推出人才新政,从落户、创业、到购房,都有各种补贴。
1月17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并于2月12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南京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适用对象包括A、B、C、D、E、F等6类人才。其中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A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将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C、D、E、F类人才既可享受实物配置,也可申请货币补贴。实物配置的面积从150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等,货币补贴也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给出不同标准。如B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C类人才购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70万元。
此外,F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统一纳入市人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据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后续可以在“我的南京”APP进行人才购房服务申请,申请成功后,凭《人才购房证明》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优先选房。具体操作根据各项目公示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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