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北湖区检出10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1:黄某燃,男,21岁,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
感染者2:黄某霖,男,45岁,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
感染者3:苏某坤,男,19岁,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
感染者4: 李某良,男,55岁,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
感染者5:廖某诚,男,43岁,家住燕泉路国庆南路樟树岭隧道口聚贤小区,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感染者6:高某,女,33岁,家住燕泉街道新贵华城C37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感染者7:王某平,男56岁,家住坳上市场,在主动就诊人员中发现。
感染者8:王某亮,男,46岁,系外省入郴货车司机。
感染者9:李某,女,24岁,系北京返郴人员。
感染者10:陈某,女,在主动就诊人员中发现。
上述感染者在北湖区的主要活动风险点位为:
11月27日-29日
苏仙宾馆、坳上镇佳味米粉厂、坳上市场、罗家井市场、宇腾化工厂、龙泉路品德地产、新星书苑售楼部、文化路农商银行、人民西路建设银行、鲜飞飞优果店、青年大道品德地产售楼部、零食很忙郴州新贵华城店、百顺超市、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沙县小吃、新田宁远餐馆、龙泉路骆仙路交岔口爷爷的土钵菜饭店
11月30日
00:00-12:00
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沙县小吃、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新田宁远餐馆、王仙桥附近中国石化加油站、五岭广场“独一家”粉店、新贵华城旁美宜佳、坳上市场、府上酒店
12:00-24:00
燕泉街道老百姓大药房、新贵华城旁美宜佳、新贵华城3区、府上酒店楼下“吉味食品”超市、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巴迪鲜果零食店、教二爷虾饼店、
12月1日
00:00-12:00
市一医院北门过桥后右手边饭店、市一医院北门左手边商店、燕泉路与国庆南路交叉口农业银行、农业银行旁店铺、宇腾化工厂公司
12:00-24:00
燕泉街道百顺超市、府上酒店给沪上阿姨店、
12月2日
00:00-12:00
市一医院南塔路对面早餐店、新贵华城3期、振兴桥菜市场、罗罗罗猪肉店、刘康豆腐店、宇腾化工厂公司、长冲工业园
12:00-24:00
市一医院香味食足饭店、市政务中心1楼、爱莲湖市场、新天地步步高六楼芋圆仙及负一楼超市、金煌酒店、国庆北路小竹签、国庆南路玛莎KTV、府上酒店楼下“吉味食品”超市、教二爷虾饼店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北湖区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222226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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