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昭通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取消防疫健康服务站
1. 自2022年12月8日起,各县(市)区设置的卫生防疫健康服务站全部取消,所有入返昭人员不再查验“两码”。
二、优化核酸检测服务
2. 对入返昭人员取消“落地检”。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为社会提供“愿检尽检”便民核酸检测服务。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两码”。
三、优化收治隔离管控方式
3. 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转入定点医院治疗。
4.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做好防护及自我监护,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5. 保障高风险区安全,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6. 不再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做到“快封快解”。
四、优化场所防控措施
7. 群众到医疗机构就诊时,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则现场采样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不查验核酸,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住院,住院期间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
8. 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坚持开展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没有疫情的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9. 加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管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10.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全市各地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限制群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到药店购药,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两码”。
五、摸清重点人群底数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
11. 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分类管理工作,居(村)委会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并建立台账,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12. 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切实提高预防新冠感染率、重症率。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各县(市)区要准确掌握本辖区老年人口底数,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近就便接种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接种环境。
六、强化群众健康管理
13. 基层组织要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广大城乡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广大人民群众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并根据国家政策和形势变化逐步优化调整。